据美国婴幼儿听力委员会发布的《2000年形势报道》中指出:
新生儿(生后28天以内)听损伤高危因素:
(1)因某种疾病或因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(高危婴儿室)超过48小时者;
(2)具有伴发听力损伤综合征的特征者;
(3)有永久性儿童期感音神经性听损伤家族史者;
(4)颅面部畸形,包括耳廓和外耳道形态异常者;
(5)孕母宫内有巨细胞病毒、疱疹病毒、毒浆体原虫病、风疹病毒等感染者。
婴幼儿(出生29天至2岁)听损伤高危因素:
(1)小儿家长对其子女的听力、言语、语言形成或发育表示疑虑者;
(2)有永久性儿童期感音神经性听损伤家族史者;
(3)具有伴发听损伤综合征的特征者或者咽鼓管功能异常者;
(4)出生后罹患与感音神经性听损伤相关的感染,如细菌性脑膜炎等;
(5)同新生儿听损伤高危因素;
(6)新生儿期具有如下指征者,高胆红素血症,其胆红素水平超出换血要求指标者;与机械性通气相关的持续性肺压力过大者;
(7)与进行性听损伤相关综合征的患儿,如:神经纤维瘤病、骨硬化症和Usher综合征。
(8)具有神经退行性疾病者,如:Hunter综合征或运动感觉神经病等;
(9)颅脑外伤;
(10)持续性或反复分泌性中耳炎超过3个月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