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力损失是人耳在某一频率的听阈比正常听阈高出的分贝数。听损程度越重,语言障碍越明显。
听力损失可由外耳、中耳等机械性传导声音的阻断所致(传导性听力损失),或因内耳、听神经、听觉中枢损伤所致(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)。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(1997)国际标准,把500Hz、1KHz、2KHz、4KHz四个点的听阈除以4算出平均值,按平均值分出五个等级。
听力损失25分贝以下,一般无语言障碍,不会影响正常的语言交流。
平均听力损失26—40分贝,对细小的声音难以分辨,如树林风吹声。一般的说话声听取没有困难,但在许多人开会的场合会感到听话困难,较小的声音不易听到。如高频下降明显,此种情况更为突出。如果婴幼儿有此情况的听力损失,就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语言的发育及智力的发展。
平均听力损失41—60分贝,对普通音量的说话声会感到听辩困难。如发生在婴幼儿时期,可导致语言民育迟缓,影响婴幼儿的语言学习。
平均听力损失61—80分贝,只能听到部分词语或简单句子,对大声说话听辩困难。如发生在婴幼儿时期,可导致语言发育明显迟缓,且发音异常。
平均听力损失70—90分贝,对较大的声音可有声感,如鞭炮声、敲鼓声、雷声,比较难以分辨语声,在理解和交流上严重受限,可导致语言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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